澳門公共採購制度將於9月1日進入新階段。《公共採購法》及配套規章屆時生效,財政局自7月中起舉行三場講解會,對象涵蓋公共部門、澳門中華總商會及超過20個商業界別。
三場活動累計逾680人參與,包括330多名公共採購人員及350多名業界代表。政府同時推出採購專頁、供應商資料庫與電子服務,供應商資料庫已於7月22日開放登記。
新法9月1日生效 政府與企業同步換流程
公共採購涉及招標方式、評審、保證金、履約和申訴,規則一旦更新,採購部門與供應商都要調整內部文件。企業不能只等第一份新招標書出現才開始準備。
政府安排公共部門與業界分別參與講解,有助兩邊使用相同概念。真正落地時仍要以法例、規章和正式招標文件為準,講解簡報不能取代法律文本。
供應商資料庫開放登記 增加被邀請機會
資料庫由7月22日起接受登記,已登記供應商日後可收到採購邀請。對中小企而言,這降低了逐一追蹤部門採購消息的成本,也讓採購方較快找到合適市場供應者。
登記並不等於獲得合約。企業仍需提交準確業務範圍、聯絡方式和資格文件,並持續更新資料;若分類過闊或資料過期,收到的邀請可能不符合實際能力。
電子服務涵蓋保證金 投標行政逐步線上化
新安排包括採購網站、供應商資料庫及電子服務,亦提及透過「收付易」處理直接付款、退款、退稅及線上繳納保證金。這可減少紙本和櫃檯往返。
線上化同時要求企業管理帳戶權限、電子憑證、付款紀錄和截止時間。投標最後一刻才上載文件或繳款,遇到格式和身份驗證問題便可能錯過限期。
逾20界別參與 採購機會跨越工程與服務
參與講解的業界超過20個界別,顯示公共採購不只涉及建築工程,也包括資訊科技、顧問、設備、活動、維修、物料及各類專業服務。
中小企應把常用文件標準化,例如公司資料、履歷、項目經驗、報價計算、品質與風險管理。這可縮短回應時間,也避免每次投標重新整理。
企業現在可做三項準備
第一是完成供應商資料庫登記並核對分類;第二是培訓負責投標、財務和項目交付的人員;第三是更新內部審批表,確保價格、保證金與履約承諾有人覆核。
新法生效後首批採購文件將是重要觀察點。企業應留意評審標準、電子程序及過渡安排,並保存每次提交與系統回執,建立可追溯的投標紀錄。
中小企投標要由報價轉向履約能力
公共採購通常不只看最低價格,企業還要證明人手、經驗、交付時間、品質控制與風險應對。為了爭取合約而低估成本,可能在履約階段造成延誤、虧損或違約。
報價前應拆分直接成本、管理成本、稅務、保險、保證金和價格波動,並確認付款節點能否支持現金流。合約金額看似吸引,若前期墊支過高,仍可能不適合小型企業。
聯合投標或分包可補足能力,但要先界定工作範圍、資料、收款和責任。企業不應只借用合作夥伴資歷,卻未確認對方能否按招標要求實際投入人員和資源。
新資料庫讓更多供應商被看見,競爭亦會增加。能持續更新案例、準時回覆、提交清楚文件及保持良好履約紀錄的企業,較可能把一次邀請轉化為長期政府客戶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