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議員嚴剛、林銘鋒於8月17日率領香港航運界協會和企業代表訪問前海。代表團走訪前海嘉里中心、前海石公園和深圳國際船舶登記服務中心。
隨後舉行的深港協同發展座談會,有深圳交通運輸、海事、仲裁及航運企業代表參與。討論聚焦組合港、綠色燃料、船員流動、引航、保險和海事仲裁等實務議題。
大灣區組合港需數據與流程衔接
組合港旨在讓大灣區不同碼頭和運輸環節更高效衔接,減少貨物重複等候和轉運。這要求船期、箱號、報關、碼頭作業和內陸物流資料準確對接。
香港和深圳港口功能和航線結構不同,合作不是把所有業務合併,而是在多式聯運、國際航線和內地貨源間尋找互補。
綠色船用燃料需要共同標準
雙方討論LNG、甲醇等船用綠色燃料的標準和規則衔接。燃料加注涉及儲存、運輸、碼頭安全、船舶兼容和應急處理,不能只由單一港口完成體系。
不同燃料的全生命周期排放、成本和供應可用性不同。綠色轉型不應只看船上排放,亦需追蹤燃料生產和運輸過程。
船員跨境流動與培訓成為議題
香港代表提到船員缺口和前海承接培訓的可能性。實際合作需要處理資格認可、實操時數、體檢、簽證、僱備責任和勞工保障。
航運人才不只是船員,亦包括船舶管理、綠色燃料、海事保險、仲裁、金融和數碼物流人才。深港可按產業分工建立不同培訓路徑。
保險與海事仲裁是香港專業服務優勢
航運交易涉及船東、貨主、碼頭、金融機構和多個法域,糾紛處理和風險分擔是重要环節。香港保險、仲裁和調解服務可以與前海航運企業需求連接。
業界建議在合約中選用深港仲裁服務,但企業應根據交易、法律適用和執行地點設計條款,不應以一個通用條款處理所有合約。
座談建議仍需轉為具體項目
本次訪問形成了多項合作建議,但公開資料未顯示已簽訂強制協議、公布預算或設定完成時間。報道應把交流共識和正式政策區分。
後續可關注組合港業務量、綠色燃料加注試點、船員培訓名額、跨境引航安排和海事仲裁案例,用實際數據檢驗合作是否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