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社區消費大獎賞十月回歸,以電子錢包抽獎及商戶優惠帶動社區消費。
活動為期十周,居民需留意抽獎時段、優惠券使用門檻及有效期。
十周優惠規模約四億六千八百萬
活動由10月9日至12月17日舉行,主辦方估計約1,000戶商戶參與。
商戶優惠合計約4.68億澳門元,實際可用折扣及名額須視各店公布。
所謂優惠總值不等於政府直接派發現金,消費者應先比較原價及使用條款。
周末消費滿五十元可抽獎
居民逢周五至周日在參與商戶使用實名電子錢包消費滿50元,可獲三次抽獎機會。
每個帳戶每周最多獲三次機會,避免以拆單方式重複累積。
付款前應確認商戶、電子錢包及交易類型是否符合活動要求。
優惠券需以三倍面值消費
電子優惠券面值包括10、20、50、100及200澳門元,使用時需達到面值三倍的消費金額。
優惠券有效至中獎後下一個星期四,逾期安排應以活動規則為準。
消費者可按原有購物需要使用,避免為了折扣額外購買不必要商品。
社區商戶優惠要清楚展示
參與商戶亦可提供滿100減12等店舖優惠及禮券,形成電子抽獎以外的第二層促銷。
商戶應在店內清楚標示適用商品、不可同時使用的優惠及退款處理方式。
活動成效可從參與商戶交易、非旅遊區消費及重複客比例評估。
中小企亦要預先安排收銀培訓和網絡備援,減少高峰期因核銷失敗引起爭議。
消費者如遇核銷異常,可保留電子收據、交易時間及商戶資料,再按活動公布渠道查詢,避免重複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