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洋發展局與香港特區政府漁農自然護理署簽署《珊瑚保育工作及海洋生態保育公眾教育合作備忘錄》。
簽署儀式在香港舉行的2026全國生態日啟動禮暨研討會進行,標誌深港海洋生態合作進入較制度化和常態化階段。
合作涵蓋五方面,包括建立常態交流機制、同步普查及聯合發布報告、研究珊瑚修復技術、應用高新技術,以及提升公眾意識。
深港共享相連海域,珊瑚、魚類、水質和沿岸工程影響不受行政邊界限制,聯合監測有助形成較完整的生態資料。
備忘錄確立合作方向,但未在這份公告列出普查時間表、樣點、資金或修復目標,後續仍需以公開項目和報告衡量成效。
同步普查建立共同基線
兩地如在相近時間、採用可比較方法調查珊瑚,較容易分辨季節變化、極端天氣和工程影響。
聯合報告亦可減少數據各自表述,讓研究者和公眾理解整個相連海域的變化。
修復研究不能取代保護
珊瑚繁育、移植和人工基底可協助受損區域恢復,但水質、沉積物和開發壓力未改善,修復成果可能難以維持。
因此合作除技術示範外,也應把預防污染、工程評估和長期監察納入同一治理框架。
高新技術可提升監測效率
水下影像、感測器和資料分析可增加監測頻率,協助辨識珊瑚白化、覆蓋率和棲地變化。
技術模型仍需由海洋生態專家核實,監測資料的誤差、設備維護和公開程度亦要交代。
大鵬灣已有修復基礎
深圳資料提到大鵬新區在2024年建成珊瑚礁修復主題國家級海洋牧場示範區,並設海底可視化監測。
這些設施可成為合作研究場景,但跨境比較仍需一致的科學標準,不能只以示範區數量判斷生態改善。
公眾教育連接沿岸生活
珊瑚保育不只屬潛水員和研究人員,減少海洋垃圾、負責任遊憩和認識受保護物種都與市民有關。
兩地可透過學校、海岸活動和公民科學建立持續參與,而不是只在生態日舉行一次宣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