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把消費者委員會和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相關職能納入經科局。
重組後經科局新增保護消費者權益,以及強化科研項目科技產業落地方面的職責。
三個機構原有3名局級、5名副局級及11廳16處,重配後為1名局長、2名副局長及7廳11處。
總編制職位由311個減至259個,政府表示現有編制職位尚未填滿,因此調減不影響現職編制人員狀況。
法規將於2026年9月1日生效,市民和企業需留意原消委會及基金服務入口、個案和申請是否有過渡安排。
經濟科技與消費者保護合併
新經科局同時處理產業發展、科技支援、營商環境和消費者權益,政策協調範圍更廣。
整合可減少部門往返,但亦要避免產業促進與消費者監管出現利益取捨不透明。
領導與廳處數量精簡
局級、副局級和廳處數量均下調,反映政府以合併後共享管理和後勤為目標。
真正效率仍取決於前線流程、資訊系統和權責是否清楚,而不只是組織圖變小。
現職人員狀況不受影響
編制職位減少52個,但官方解釋原編制尚未填滿,因此不影響現職編制人員。
過渡期間仍需向員工交代調任、主管、工作地點和個案交接,確保服務不中斷。
科技項目落地成重點
重組後經科局要連接科研資助和科技企業支援,協助項目由研究走向中試、投資及市場。
企業會關注申請入口是否統一、審批時間和不同支援計劃能否避免重複。
市民服務入口要清楚
消費投訴、物價查詢和科研資助涉及不同使用者,政府應在生效前公布新舊聯絡方式。
已有個案和申請應保留原紀錄及時限,避免機構合併造成重複提交。
對外服務頁面如有網址或表格調整,亦應保留轉址和過渡提示,避免市民誤以為原有個案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