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將透過Core Climate與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推行國家綠證跨境交易試點。
這為香港企業採購內地可再生能源屬性提供新路徑,但證書質素、註銷和披露仍要按認可規則處理。
港穗平台探索跨境綠證交易
試點由港交所旗下Core Climate與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合作,建立香港企業參與國家綠證交易的渠道。
國家綠證記錄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環境屬性,可支援企業能源及減碳披露。
試點的交易資格、產品範圍、結算和正式啟動時間仍應以兩個平台公布為準。
綠證不等同實體電力跨境輸送
購買綠證主要取得可再生能源環境屬性,並不代表相關電力按物理路徑直接輸送至香港用戶。
企業在年報或碳盤查中使用綠證時,需符合所採用標準的地域、年份和註銷要求。
對外宣傳應準確描述證書用途,避免把市場工具表述成零排放營運或直接綠電供應。
重複計算是可信度關鍵
同一綠證如被多方聲稱,會削弱減碳披露可信度,因此平台需提供唯一識別和註銷紀錄。
採購企業應保存交易、註銷及能源使用資料,並讓核證人員能追溯來源。
供應商、買方和披露平台採用不同計算方法時,亦要在報告中說明邊界和差異。
大灣區企業可先建立採購政策
有跨境廠房或供應鏈的香港企業,可先盤點各地用電、現有綠電合同和減碳目標。
採購政策宜列出可接受證書、年份、價格上限、核證和宣稱語句,避免臨近披露期才補買。
試點若運作成熟,可增加大灣區綠色電力屬性的流動性,並為供應鏈減碳提供較一致的憑證。
財務與可持續團隊要共同核對
綠證交易同時涉及採購成本、會計紀錄和環境披露,不能只由單一部門處理。
可持續團隊應確認證書能否用於所採用的盤查框架,財務團隊則核對交易及資產處理。
對客戶作減碳承諾前,企業亦應保留註銷證據和內部批准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