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正把國際商事法庭、仲裁改革、調解立法和法律事務大樓放在同一法律樞紐部署內。
對大灣區跨境企業而言,制度是否有效,最終要看案件門檻、程序速度、專業人才和跨境執行是否清楚。
國際商事法庭構思獲政府支持
政府表示支持設立國際商事法庭,並提出可邀請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法官參與。
國際法官和專門程序有助處理複雜跨境商業案件,但司法獨立及適用法律仍須在制度設計中明確。
法庭的管轄權、上訴安排、語言和收費尚待正式方案,企業不應預設任何爭議已可使用。
仲裁制度今年諮詢明年改革
律政司計劃在2026年就仲裁制度展開諮詢,並在下一年推進法律改革。
香港仲裁優勢包括普通法制度、專業人才和國際執行網絡,改革需回應效率、透明度和新型商業模式。
企業簽約時仍應清楚列明仲裁地、機構、規則、語言及臨時措施安排。
調解法案與社區培訓同步
政府擬於年內提交調解相關法案,並在2026至27年度安排12場社區調解培訓。
調解可在保密情況下尋求商業和解,通常比完整訴訟更靈活,但結果須由當事人共同同意。
跨境合同如希望先調解後仲裁或訴訟,應在爭議條款寫清時限和啟動方式。
法律事務大樓支援服務集聚
法律事務大樓計劃於2027年底前動工,目標是集中法律、仲裁和調解相關機構。
實體集聚可便利國際會議及專業交流,但數碼案件管理、遙距聆訊和多語服務同樣重要。
香港能否鞏固大灣區法律服務樞紐,仍需由案件量、處理時間和境外使用者信心長期驗證。
企業可先檢視現有爭議條款
跨境企業毋須等待新制度落地才整理合同,可先核對準據法、法院或仲裁地及送達方式。
交易涉及內地、香港及海外多方時,判決或裁決在哪些地區可執行尤其重要。
重大合同宜由合資格法律專業人士按具體交易評估,不能只套用網上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