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仔避風塘遊艇設施工程正式刊憲,範圍約11公頃。
項目若推進,將改變部分水域及海濱使用,公眾可在法定期限內就航道、環境、漁業和社區影響提出意見。
工程涵蓋浮躉及防波設施
建議工程包括浮躉、樁柱、行人通道、登岸梯級及相關附屬設施。
海堤、防波堤和排水工程亦在刊憲範圍內。
刊憲代表進入法定程序,並不等同工程已獲最終批准或即時動工。
約十一公頃水域受影響
工程範圍位於香港仔避風塘,涉及約11公頃水域。
遊艇設施需要與現有船隻、漁業活動、避風功能和航道安全協調。
具體泊位、施工期和營運方式仍應以後續正式文件為準。
公眾可在十一月中前提出反對
任何人士如認為權益受影響,可按公告所列程序提交書面反對。
反對期限為2026年11月18日,意見宜列明位置、影響和可行替代方案。
口頭討論或社交平台留言不能取代法定提交程序。
海濱效益要以公共可達性衡量
遊艇經濟可帶動維修、餐飲和旅遊,但亦會使用稀缺水域和岸線。
規劃應交代公眾步行連接、無障礙設施、交通、噪音、排水和應急安排。
項目成效可從公共空間、航道安全、社區受惠及環境監測長期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