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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於一帶一路聯席會議提出12項合作 法律金融與企業出海並行

香港特區政府與國家發改委及中央部委在北京舉行第九次「一帶一路」建設聯席會議,港方提出12項下一步工作,涵蓋國際調解、法律人才、協助內地企業出海、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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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快讀

香港特區政府與國家發改委及中央部委在北京舉行第九次「一帶一路」建設聯席會議,港方提出12項下一步工作,涵蓋國際調解、法律人才、協助內地企業出海、建造工程、稅務、離岸人民...

香港參與「一帶一路」的下一步工作,開始由宏觀定位落到12項具體合作。特區政府7月24日在北京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中央部委舉行第九次聯席會議,提出涵蓋法律、金融、專業服務、綠色發展、能源和旅遊的工作清單。

會議的政策信息在於,香港希望同時服務兩個方向:一方面協助內地及大灣區企業走向海外,另一方面把國際資本、專業標準和項目帶入中國市場。能否形成實際成果,要看企業是否找到清晰服務入口,以及部門和專業機構能否跟進具體項目。

12項工作不只集中在融資

港方提出的方向包括國際調解、法律人才培訓、協助內地企業出海、建造工程、稅務合作、離岸人民幣、風險管理、綠色人才、氫能及旅遊。清單顯示香港不再只以集資或銀行服務描述角色,而是把項目全周期所需能力納入。

企業出海往往同時面對當地法規、稅務、融資、保險、工程標準、人才和政府關係。若不同服務仍分散在多個機構,企業使用成本會很高;若能建立跨專業轉介和項目管理機制,香港的國際服務平台才有實際價值。

國際調解與法律人才支援跨境項目

跨境基建、投資和供應合同容易因法律制度、語言及執行環境不同出現爭議。香港提出國際調解和法律人才培訓,目標是利用普通法制度、多語專業人才及國際仲裁調解經驗,為項目提供較中立的爭議處理選項。

企業簽約前仍應先處理適用法律、爭議地點、付款、制裁合規及判決執行等條款。調解可降低部分爭議成本,但不能取代前期盡職調查和清楚合同。中小企尤其需要可負擔、易理解的法律入口。

離岸人民幣與風險管理服務企業出海

香港是主要離岸人民幣中心,能提供跨境結算、融資、債券、資產管理和外匯風險工具。對收入和成本分布在不同貨幣的企業而言,是否使用人民幣並非口號,而要按客戶付款、供應鏈和資金用途設計。

出海項目也會面對政治、匯率、信用、工程、物流和合規風險。香港保險、銀行及專業服務機構若能把風險評估放到項目初期,而不是出事後才介入,可協助企業調整交易結構和市場優先次序。

利雅得經貿辦與協定網絡拓展海外入口

政府在會上提到正推進設立利雅得經濟貿易辦事處,並繼續拓展自由貿易協定和投資協定網絡。中東市場近年吸引基建、科技、金融、旅遊及綠色能源企業,香港若設常駐窗口,可增加項目跟進和政策溝通能力。

設立辦事處不代表企業自然取得訂單。準備進入中東或其他「一帶一路」市場的公司,仍需理解當地採購制度、股權限制、稅務、宗教文化及伙伴背景。香港平台的作用,是降低資訊和專業服務門檻。

企業出海專班要把轉介變成可追蹤服務

香港已成立支援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對大灣區企業而言,理想入口應能按行業和目的地,連接融資、法律、會計、保險、人才、知識產權及市場伙伴,而不是只提供一般投資簡介。

港府就首份香港五年規劃進行諮詢,並提出把香港建成「一帶一路」功能平台和合作樞紐。五年規劃若要具說服力,可設定可量度指標,例如服務企業數目、落地項目、融資規模、爭議處理時間和專業人才培訓成果。

今次聯席會議提供了工作方向,企業接下來應留意相關部門公布的項目、資助、考察及專班申請渠道。香港能否在大灣區企業全球化中佔據位置,最終取決於是否能解決真實的交易和營運問題,而不是舉辦多少場推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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