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文化局組織及運作的行政法規草案,將文化局轄下澳門演藝學院併入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新安排會在教青局分設實施正規教育的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澳門演藝學院」,以及提供持續教育藝術才能課程的附屬教育中心。
政府表示,現正就讀學生的學歷證書、課程學制及畢業資格不會因調整而受影響。
原任文化局演藝學院的教學及行政輔助人員,將以相同任用方式轉入教青局,職務法律狀況維持不變。
法規於2026年9月1日生效,實際上課地點、行政聯絡和新生申請安排仍需由演藝學院及教青局跟進公布。
藝術教育歸入整體教育政策
政府以歸口管理為理由,把藝術教育納入教青局,希望與學制、教師及青年培養政策協同。
演藝訓練同時具有專業和文化特色,整合後仍需保留不同藝術門類的教學彈性。
正規與持續教育分開設置
新架構把正規非高等教育與持續教育性質的藝術才能培訓分開,方便使用不同管理規則。
學生和家長要留意自己課程屬哪一類,因學籍、評核和證書安排可能不同。
現有學生權益獲法律保障
公告明確表示學歷證書、課程學制及畢業資格不受影響,降低在讀學生對轉制的疑慮。
學校仍應向每個年級提供書面過渡說明,包括學籍紀錄、學費、考試和畢業文件。
師資及人員維持任用方式
教學和行政輔助人員會以相同任用方式轉入教青局,法律狀況維持不變。
人員穩定有助課程延續,但部門仍要處理主管、支援系統和行政程序轉換。
演藝之都需要長期人才梯隊
政府把改革與「演藝之都」定位及經濟適度多元連接,藝術教育被視為人才儲備。
長期成效要看師資、場地、升學、專業演出和就業機會是否共同改善,而不是只完成部門轉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