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將指定大學技術轉移處的年度資助上限提高至每校1,280萬港元,支持科研成果走向市場。
技術轉移不只是申請專利,還包括市場評估、授權談判、成立公司、行業驗證和投後管理。
大學可把資源投向具產業經驗的項目經理、專利策略、企業合作和標準合約,縮短研究團隊等待決策的時間。
企業則可用清楚的技術需求、試驗場景和採購路徑接觸大學,避免合作只停留在一般交流。
資助額是能力建設投入,並不保證每項研究都適合商品化;大學仍需公開合理的遴選和利益分配原則。
指定大學每校上限一千二百八十萬元
政府在2026/27年度加強指定大學技術轉移處資助,每校年度上限為1,280萬港元。
資源可用於建立專業團隊和支援科研成果評估。
各校實際獲批額、用途和績效安排仍以資助文件為準。
技術轉移要跨越多個環節
成果由論文走到產品,要處理專利、原型、測試、法規、客戶及資金。
技術轉移處需協調研究人員、大學、投資者和企業的權利與時間表。
若授權條款過慢或過於複雜,市場窗口可能流失。
企業場景可提高轉化率
企業可提供真實數據、設備、用戶和採購需求,幫助科研團隊驗證產品。
合作前應寫清楚背景知識產權、新成果、發表和保密安排。
試點成功後是否能採購或擴大部署,也應在早期討論。
成效不能只看專利數量
專利申請數未必反映技術被市場採用。
更具意義的指標包括授權收入、成立企業、外部投資、試點及重複客戶。
大學若定期披露這些成果,可提高公共資助的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