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法律協作再落到人才培訓層面。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與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合辦的大灣區涉外審判人才培訓課程,7 月 6 日在廣州開班,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海波出席開班儀式。
對香港法律服務業而言,這類課程的意義在於把普通法、國際法律服務、跨境商事爭議和內地涉外審判能力放在同一個訓練框架內,逐步補齊灣區「三地法律制度不同」帶來的實務落差。
課程聚焦普通法與涉外審判
根據政府新聞公報,課程聚焦香港普通法制度,以及擔保法在涉外審判中的實務應用。安排包括講座和對話,目標是提升參與者處理跨境案件的能力。
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和資深法律專業人士獲邀授課,這令課程不只是制度介紹,而是把法庭實務、案例思維和商事法律操作帶入培訓。
香港角色是法律接口
香港在大灣區的法律角色,不只是提供律師或仲裁服務,而是作為普通法、雙語法律環境、國際合約和跨境爭議解決的接口。
當內地企業出海、外資進入大灣區、香港企業在廣東投資,涉外案件和跨境合約爭議會增加。審判人才若能理解香港普通法制度和跨境商事邏輯,對提升案件處理質量有實際作用。
培訓學院正在形成平台功能
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近年多次承辦涉外法律、仲裁及灣區法律培訓。今次在廣州合辦涉外審判人才課程,顯示平台功能正由香港本地培訓延伸至大灣區內地城市。
這種安排有助香港把普通法經驗和國際法律網絡轉化為區域公共產品,亦有助廣東司法及法律界更熟悉香港制度。
下一步看案例與制度互通
大灣區法治協作最終要面對實務問題,包括跨境判決認可、證據、擔保、合同條款、仲裁與調解銜接,以及企業在不同制度下的合規成本。
培訓課程是基礎工作。若未來能配合更多案例研究、雙向交流和專業服務平台,香港作為亞太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定位,才會更直接轉化為灣區企業可使用的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