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每逢強颱風襲港,社交平台總不乏「追風逐浪」片段:有人近距離拍巨浪、有人闖入封閉海灘,甚至帶同子女走到狂風驟雨中「打卡」。這類「搏命片」固然吸睛,但一旦失足,後果可大可小,亦增加救援人員風險。政府現正評估現行執法成效與社會期望,市民最關心的是:到底會否收緊規管?如何在個人自由與公共安全之間拿捏?
當局立場|非「無法地帶」,先評估再決定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電視節目表示,打擊「追風逐浪」並非無法可依;樺加沙吹襲期間,警方已就高風險行為採取行動——其中4人因「疏忽照顧兒童」被捕,另有1人因進入沙灘被捕。當局會先檢視目前執法是否具阻嚇力,並廣泛了解社會對規管強度的看法,再決定下一步工作方向。
— 解析:現時法律框架雖未專設「追風逐浪罪」,但在兒童照顧、公共場所管制、阻礙救援等層面,已可按個別情況執法。關鍵在於:標準是否清晰、一致,以及能否形成可預期的阻嚇。
風險面面觀|從個人安全延伸至公共資源
前線救援負擔
在烈風、暴風信號下,潮湧、飛散物與能見度惡劣皆令救援難度倍增。若因個人冒險觸發搜救,實際佔用消防、救護與海事資源,延誤其他真正緊急個案。
家長責任與公序良俗
把兒童置於高風險環境,不單涉安全與福利,更牽涉教育觀念:孩子會否把「追風」視為勇敢的等同?社會普遍期望成年人在惡劣天氣扮演「風險守門員」,而非「帶頭試極限」。
參考連結
— 香港天文台(熱帶氣旋/天氣警告與安全指引):https://www.hko.gov.hk
— 消防處(防災及緊急應變資訊):https://www.hkfsd.gov.hk
可能方向|由「執法點」走向「制度面」
1)細化「封閉區域」與「禁止活動」名單
把在特定信號下的指定海岸、觀景點列作臨時受管制區,與場地管理權限銜接,配合清晰標示與臨時圍封,方便執法人員按圖執法。
2)提升即時阻嚇與告示透明度
引入「即時告票+分級罰款」概念,配合快速公告(如電訊訊息推送、地圖App危險點提示),令公眾更易理解何時何地「不可靠近」。
3)針對「帶同兒童冒險」設定加重處分
在現行兒童保障框架下,明確把極端天氣下的高風險帶看行為列為加重因素,讓家長明白法律後果更嚴重。
4)教育與管制並行
透過學校與社區巡迴示範(巨浪回湧示意、碎片高速撞擊風險、天氣圖判讀),把「安全知識」內化為群體習慣,避免唯有警告沒有效果的惡性循環。
社會討論|自由邊界與公共危害
支持適度規管者認為,「追風」產生的外部成本(搜救風險、醫療資源、二次傷害)由公共承擔,理應以法律手段加以遏止;持審慎態度者則關心執法尺度與界線,例如:何謂「過度接近」?拍攝工作與一般市民如何區分?因此,任何新安排需兼顧可操作性與清晰度,並設申述機制,避免過度干預。
市民實用指南|信號下的「三不三要」
不要靠近岸邊、碼頭、消波塊等易被回湧捲走位置;不要為取景而跨越圍封或警戒線;不要帶同小童或長者前往高風險地點。
要留意天文台最新警告與路況;要尊重管理人員與紀律部隊勸喻;要以直播、鏡頭替代實地「貼浪」,滿足記錄需要而不冒險。
灣聲評說
從治理角度看,「追風逐浪」不只是一時衝動,而是公共風險管理的考題。先檢視執法效能、再與民意對表,是合乎比例原則的路徑;但社會亦期望更清晰的「紅線」與更即時的阻嚇。若能把「雷厲風行的現場執法」與「可預期的制度設計」疊加,再配合有溫度的公共教育,香港或可在保障安全與維持市民自由之間,找到一條穩妥可行的中線。畢竟,真正的勇敢,不是迎浪而上,而是懂得在自然面前謙卑止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