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政府採購最怕「質量與合規雙失守」。是次樽裝飲用水事件,當局果斷啟動解約與備援機制,一方面即時止損維持供水不斷,另一方面配合執法調查,亦暴露供應商審核與風險預警需加碼完善。
合約終止決定(即時止損與配合調查)
物流服務署表示,因無法信納承辦商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可繼續履約,已按條款即時終止其為港島及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提供樽裝飲用水的合約。署方強調,將全面配合警方就相關事宜的後續調查,確保事實盡快釐清,並按需要檢視內部程序與監管門檻。
涉事供應商背景(產品來源與相關合約)
鑫鼎鑫於今年6月獲批合約,並自6月底開始供應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的「鑫樂」品牌樽裝飲用水。除飲用水外,與其負責人相關的三張化學品合約亦已同步終止,避免風險外溢至其他供應範疇。
臨時供應安排(保障辦公室用水不斷)
為確保供應不中斷,物流服務署已安排屈臣氏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於本周內接手,暫為港島及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供應其「COOL清涼」品牌樽裝飲用水。署方同時要求承辦商按時交付、加強批次檢驗與追溯,以維持水源質量與供應穩定。
參考連結
— 政府物流服務署:https://www.gld.gov.hk
制度觀察與家長式審核(採購風險管理升級)
事件折射三項待補位:其一,投標前的盡職審查與實地核驗要更精細,包括產能、品質管理與合規紀錄;其二,履約期間引入「預警指標」與抽檢頻率的動態調整,及早發現偏差;其三,建立跨部門通報與黑名單機制,涵蓋關連公司與實益擁有人,減少「換殼」再投標的風險。
— 香港政府新聞網(政府採購資訊):https://www.news.gov.hk
灣聲評說
單靠「出事後解約」並不足夠。要把制度防線前移,關鍵在可量化、可追溯的監管矩陣:把供應商評級、批次抽驗、違規紀錄與關聯網絡一體呈現;把備援供應與應急庫存常態化演練;把解約與追責結果公開透明。當採購流程由「合規」走向「可信+可驗證」,政府採購的透明度與公信力才會真正被重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