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年報重申《基本法》第63條確立的檢控獨立原則是制度運作的基石,檢控工作必須由法律、證據與《檢控守則》主導,並與不相關因素切割,以維護法治與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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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與問責:持續提升公眾信心

刑事檢控科表示,來年將延續提升資訊披露與溝通的做法,透過清晰準則與公開解說,讓社會更了解檢控決策的法律理據與流程,鞏固對制度廉潔與效率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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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控獨立:制度基石不動搖

年報指出,《基本法》第63條規定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檢控人員在作決定時,只會考慮法律與證據,不會也不應受政治或個人利益、媒體或公眾反應、個人感受或信念等不相關因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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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控準則:依法、依證、依守則

所有檢控決定均依循《檢控守則》及既定法律測試(包括是否有合理定罪前景、是否符合公眾利益)作出,確保案件處理一以貫之、可被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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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合作:專業交流與制度自信

刑事檢控科主辦第11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IAP)亞太區會議,展示香港在檢控專業、跨境司法合作與國際標準接軌方面的努力與承擔;同時凸顯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法治與司法制度保持穩健並獲中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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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與分科工作

年報詳述各分科在過去一年處理的重要個案與專業分工,反映部門在複雜案件管理、專門法律議題與跨部門協作上的實務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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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

部門將在確保檢控獨立的前提下,持續優化流程、深化專業培訓與國際交流,並以更高透明度回應社會關注,維持刑事司法體系的公正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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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聲評說

年報清晰重申檢控獨立與依法辦事的底線,對穩定社會對法治的預期至關重要。未來可在三方面再上台階:其一,增強數據化呈現(例如起訴率、撤控率、法庭裁決分布等不涉個案私隱的統計),讓透明更可視;其二,強化公眾法治教育,解說檢控標準與程序性公義;其三,持續拓展與國際檢察專業社群的互認與培訓,讓專業標準與時並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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