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走出去投資,最怕「一筆收益兩地課稅」兼稅率不確定。港商關注的,是可否抵免、預扣稅率有否下調,以及協定何時生效。香港與約旦新簽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正是針對這些痛點,為跨境投資與專案融資提供更清晰、更可預期的稅務安排。
協定要點:免雙重、降預扣
協定訂明,香港居民在約旦繳付的稅項,可按《稅務條例》在港抵免同一筆收入的應繳稅款,避免雙重課稅。同時,約旦向香港居民徵收的股息、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預扣稅,上限由最高10%降至不超過5%,等同為港企與專業服務輸出降成本、釋放投資回報彈性。
深化連繫:一帶一路與專案融資
許正宇在雙邊會議上亦介紹香港金融市場優勢與最新發展,包括推動建設國際黃金交易中心的相關工作。約旦為「一帶一路」參與方,此次協定不僅擴展香港的全面性協定(CDTA)網絡,亦為基建、能源、專案承包及知識產權授權等領域,提供更清晰的徵稅權分配與爭議減免框架,便利企業制定融資與資金調配方案。
投資者視角:稅負可預期、合規更明確
稅務不確定性常被視為跨境投資的「隱性成本」。協定闡明港約雙方徵稅權及抵免機制,有助投資者更有效評估跨境稅負、提升現金流可見度;同時降低交易架構設計對預扣環節的敏感度,對股息回流、債券利息及技術授權收費尤為關鍵。
參考連結
— 稅務局:https://www.ird.gov.hk/chi/tax/dta.htm
生效程序:第53份全面性協定
這份協定為香港第53份全面性協定,待雙方完成各自的批准程序後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將按《稅務條例》作出命令,並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提交立法會省覽;企業可關注正式生效日期及過渡安排,以便及早規劃。
參考連結
— 香港電子法例(《稅務條例》):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
灣聲評說
我們認為此協定是「由點及面」的制度型開放:一方面下調預扣稅、落實抵免,直接提升專案的稅後回報;另一方面以清晰徵稅權分配,降低合規與爭議成本。關鍵在三點——盡快落地生效時間表、同步發布操作指引與示例、建立爭議解決與資訊交換的高效渠道。若能配合香港國際融資與商品交易平台優勢,港約經貿往來可望在「低稅摩擦、高確定性」的軌道上加速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