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臨近創科與知產布局的新周期,跨境營運與專利布局的企業最怕「看不清規則、摸不準風險」。香港今次把具指導性的知識產權判決納入WIPO Lex全球數據庫,等同把「香港判例」推到國際共用的檯面——讓律師、科研機構、投資人與創業者,都能更快理解本港的司法尺度與可預期性。


協議重點|WIPO Lex納入香港具指導性判決

在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見證下,特區政府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簽署有關WIPO Lex裁判文書數據庫的諒解備忘錄。WIPO副總幹事王彬穎、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到場見證;知識產權署署長黃福來與WIPO助理總幹事馬爾科.阿萊曼分別代表雙方簽署。
按照備忘錄,香港將向WIPO Lex提供在知識產權領域具指導性的法院判決,以免費、公開方式讓國際知識產權界檢索引用,並體現本港在知產司法上的專業水平與國際對接。


香港優勢|普通法雙語與「一國兩制」下的司法公信

陳茂波指出,香港是全國唯一以中英文雙語實行普通法的法域,在知識產權(亦稱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獲國際廣泛認可,亦是處理涉內地與海外當事人的知產爭議的重要場域。透過把判決輸入WIPO Lex,本港「可查、可引、可預見」的司法標準更為清晰,有助案件當事人選擇以香港作為爭議解決地。


影響解讀|判例透明→IP貿易與法律服務雙輪帶動

把具指導性判決納入全球權威庫,直接降低制度資訊成本
・對科企/專利權人——更易評估專利布局、侵權風險與救濟途徑;
・對投資者——更易判斷知產資產(專利、著作權、商標)的可執行性與估值可靠性
・對法律服務——便利跨境團隊檢索本港判例,促進仲裁、訴訟與交易合規服務外溢。
在此基礎上,知識產權交易與融資(如專利質押、版稅資產化)更具可操作性,強化香港作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與國際法律服務樞紐的功能。


參與安排|提交範圍、開放查閱與業界受惠

備忘錄落實後,香港司法機構在知識產權範疇具指導性的判決,將按機制分批提供予WIPO Lex,供全球免費檢索。對學術界、研發機構與初創而言,一站式查找香港與海外代表性判例,可加速合規設計、風險控制與市場准入;對在港落戶或來港融資的知產密集型企業,透明與可預期的判例體系,即是研發投資的「定心丸」。


區域戰略|服務大灣區與2035知產強國目標

陳茂波強調,加深與WIPO合作,既提升香港在國際司法判例交流的角色,也能增強跨國企業與知產擁有人在港創新與投資信心。在中央支持下,香港會持續參與國際知識產權合作,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建設,並為2035年前把我國建成知識產權強國作出更大貢獻。

參考連結
— 知識產權署(IPD):https://www.ipd.gov.hk
— WIPO Lex(裁判文書與法律資料庫):https://www.wipo.int


灣聲評說

把香港的「指導性知產判決」推向WIPO Lex,是把制度優勢轉化為全球可驗證的數據資產。下一步,建議三招補強:其一,建立中英雙語權威標註與關鍵議題索引,方便海內外快速檢索;其二,聯動仲裁機構、交易所與融資平台,推進知產資產化與合規融資的市場路徑;其三,強化與大灣區城市的判例互參與協同培訓。當「可查的判例」遇上「可用的市場」,香港的知識產權生態,才算真正形成閉環與乘數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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