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企業「走出去」最怕法規不明、風險難控;而區域合作要落地,離不開可預期的法治與高效爭議解決。特區政府最新在新疆推動港式法務合作,期以香港普通法制度優勢與國際仲裁、調解能力,為「一帶一路」項目築起合規與風險管理的安全網。
行程速覽|推廣香港法律與專業服務版圖
林定國率法律界、仲裁調解業界、金融與商界代表到烏魯木齊,出席「香港普通法制度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研討會,並先後與自治區主要領導及司法部門會面,了解當地發展需要,介紹香港在跨境法務、合規與爭議解決上的可供性。其間亦走訪絲綢之路經濟帶法務區、烏魯木齊國際仲裁院與港資企業。
合作框架|港新法務聯動、人才與業務並進
律政司與新疆司法廳簽訂法律服務合作框架,支援兩地業界常態化交流、案件合作與培訓;香港大律師公會與新疆律師協會亦簽署備忘錄,深化培訓與專案協作,為企業提供更貼身的跨境法務方案。
香港優勢|普通法+國際爭議解決的「雙引擎」
香港是全國唯一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合同設計、證據規則與判例體系與國際接軌;配合成熟的仲裁、調解生態與可執行性,能為「走出去/引進來」項目提供中立、高效的爭議解決平台,降低跨境交易的不確定性。
參考連結
— 律政司(香港法律制度與爭議解決服務):https://www.doj.gov.hk
—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與調解資源):https://www.hkiac.org
帶路機遇|從法治互認到產業鏈合規
合作有望在合規審查、風險分配與爭議預防(Dispute Prevention)上形成範本,為能源、基建、數字與綠色項目提供模型條款與爭議解決條款庫,並推動企業合規、出口管制與制裁風險評估,匹配新疆與周邊市場的投資節奏。
後續重點|三項落地KPI
一是建立雙向轉介與專家名錄,縮短企業尋求法律支援時間;二是推出常設培訓與聯合工作坊,提升涉外實務能力;三是公布合作案件與調解/仲裁結案效率數據,讓市場看見法治紅利。
灣聲評說
港新法務合作要走得遠,關鍵在「把可預期變成可量化」。除制度銜接與人才互通,還需把樣板合同、風險清單、爭議解決路徑公開化、工具化,讓企業「拿來即用」。當香港以普通法制度與國際爭議解決的專業能力,為「一帶一路」專案提供前置風控與後端執行,法治紅利才會真正轉化為投資信心與項目回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