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企業走向國際,最憂心的是跨境合同爭議、執行風險及法域差異。如何在區內找到高效率、成本可控、可執行力強的法律與仲裁平台,成為港韓企業共同痛點。林定國此行在首爾推廣「香港作為亞太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的角色,正回應市場對透明規則與可預期性的需求。


會面交流|強化跨境商事仲裁合作

林定國到訪大韓商事仲裁院國際仲裁中心,與主席張勝和及韓國國際仲裁委員會代表交流,聚焦三大方向:
1)案件管理與程序創新,縮短審理時間;
2)裁決在區內的承認與執行;
3)專家證據、電子披露與保密規則的互認互用。
他指,香港與韓國加強制度對接,有助企業在供應鏈重組及「一帶一路」項目中,以更低摩擦處理爭議。


聯合法律工作坊|凸顯香港普通法雙語優勢

在題為「加強韓國與香港的商業和法律合作」的工作坊上,林定國重申:
— 香港是全球少數兼具普通法體系與中英雙語審理的司法管轄區;
— 與內地法律體系緊密聯繫,可為在華投資的韓企提供更便利的爭議解決途徑;
— 本港擁有大量具國際經驗的律師與仲裁調解專才,能提供由合同設計、風險分配到爭議解決的一站式方案。
他期望把港韓關係升級為更緊密的「制度型夥伴」,涵蓋仲裁條款選用、臨時措施與判決執行等合作。


制度接軌與專才流動|企業最關心的三件事

可執行力

依循《紐約公約》框架,香港裁決在多數司法管轄區可被承認及執行,降低跨境收款的不確定性。

成本與效率

推動程序早期分歧點處理、線上聆訊及文件交換標準化,協助中小企控制成本。

專才互通

兩地律師、公證及專家證人的交流培訓,有助複雜技術與財務爭議(如半導體、航運保險、綠色金融)更精準處理。

參考連結
— 律政司(香港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https://www.doj.gov.hk
—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機制與程序資源):https://www.hkiac.org


展望|從案件協作走向產業協作

林定國並與韓國法務部國際法律事務部主管晚膳交流,討論把合作延伸至法規研究、聯合培訓與企業合規。業界預期,未來可在:
— 港韓共同推薦仲裁員名冊;
— 供應鏈合約示範條款(包括ESG與數據跨境);
— 金融與科技爭議的快速程序試點;
等領域落地,讓「香港法律+韓國產業」形成互補優勢,服務更廣泛的區域商貿網絡。


灣聲評說

從制度互認到人才互通,港韓法律合作的關鍵在「可預期性」。香港以普通法、雙語審理及與內地法律的銜接,提供了區內少有的「橋樑式」爭議解決平台;若能把仲裁條款標準化、推動數碼化程序與早期評估機制,企業將更願意把高價值合同放在香港分配風險。下一步,應把合作由個案層面擴至產業鏈場景,讓規則真正轉化為商業確定性與投資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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