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企業跨境投資與經貿往來愈趨頻密,遇上合同爭議、知識產權糾紛或債務追償時,最關鍵往往不是「打不打官司」,而是「在哪裏、用哪套制度、以多快成本解決」。香港具備普通法、專業仲裁與調解資源,但如何與內地法院體系高效銜接?特首與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會晤,正回應商界對「司法互認、裁決執行、跨境協作」的痛點。


會面重點|強化機制對接 服務跨境經貿

李家超在禮賓府與張軍會面時,感謝最高法長期支持香港法治建設與專業服務外溢,特別是:
• 建立覆蓋面廣的民商事司法協助機制,便利跨境送達、證據調取與判決承認與執行。
• 成立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法律合作恆常對接平台,縮短部門之間溝通鏈條。
• 支持香港打造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促進涉外法治建設與營商信心。

參考連結
— 律政司(涉外法律、仲裁與調解資源):https://www.doj.gov.hk


制度優勢|「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寫入CEPA

特首指出,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已納入《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體現中央對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視與支持。對企業而言,這代表:
選擇空間更大:港資項目可在合同中選用香港法律與香港仲裁/調解機構,提升法律可預期性。
執行更順暢:配合既有的判決與仲裁裁決互認安排,跨境執行效率提升,有助壓縮回款週期與訴訟成本。
國際接軌:普通法與國際商業慣例齊頭並進,利於多法域、多方當事人的複雜交易。


人才與平台|鞏固「國際法律樞紐」

香港擁有世界級律師、大律師及仲裁、調解專才,亦是亞太區最受歡迎的仲裁地之一。特首強調,將持續:
引進與培育人才:擴大涉外法律與商事爭議解決人才庫,推動產學研合作與專業資格互認。
優化基建與規則:配合數碼化法院文件遞交、網上聆訊與跨境電子送達,提升程序效率。
深化「雙向平台」功能:為內地企業「走出去」及海外資本「引進來」提供法律與合規總包服務,覆蓋盡調、結構設計、合規、爭議解決全鏈條。

參考連結
— 香港貿易發展局(CEPA與「走出去」資訊):https://www.hktdc.com


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調解之都再升級

會上亦談及國際調解院總部設於香港。特區政府表示,將支持國際調解院提供友好、靈活、經濟與高效的調解服務,與仲裁形成互補:
前置解紛:在爭議激化前以調解定分止爭,降低訴訟與仲裁成本。
多語言多法域:滿足「一單交易、三種法律、四方當事人」等複雜情景。
可執行性提升:配合《新加坡調解公約》與現行互認機制,讓調解和解更具「落地力」。


大灣區視角|司法協作帶動高質量發展

隨着科創、航運物流、綠色金融在大灣區加速集聚,跨境項目需要更高確定性的法律營商環境:
標準互認:在證據規則、電子證據、知識產權保護上擴大協作試點。
風險共治:強化破產重整、證券集體訴訟與金融爭議多元化化解機制,守住系統性風險底線。
行業場景化:針對基建、能源、新材料等長周期項目,提供「合同設計+爭議預防」整體方案。


灣聲評說

專業新聞評說家,名為灣聲:
這次高層會晤的關鍵,不止在於「禮賓府合影」,而在於機制的細節落地:一是CEPA框架下,讓「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真正進入企業「招投標—簽約—履約—解紛」全流程;二是國際調解院把香港的「溝通力」轉化為可衡量的成本優勢與時間優勢;三是以數碼化與互認試點把「跨境執行的最後一公里」打通。若上述三點持續推進,香港「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不僅是招牌,更會成為企業現金流與風險管理的硬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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