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網約車已成不少市民「點對點出行」的日常選擇,但安全與合規始終是最大痛點:平台誰來監管?司機如何把關?車輛保險與標識怎樣落實?政府公布修訂方案,透過牌證制度把平台、車輛、司機一併納入規管,期望在便利出行、保障乘客與業界有序發展之間取得平衡。


規管框架:三方須持證上路

政府擬修訂《道路交通條例》,訂明提供網約車服務的營運平台、用作接單的車輛,以及提供服務的司機,均須領取相應牌證並遵守運輸署所施加的條件。當局強調,此舉是為市民提供更多安全、合法、合規的出行選擇,同時維持整體點對點交通服務業的健康競爭生態。
參考連結
— 運輸署:https://www.td.gov.hk


平台入場門檻與責任

申請成為營運平台的公司,須在香港註冊,並就營運經驗、財力證明、資本投入及董事資格達到入場門檻。平台同時需維持適當且具效率的服務水平,對旗下車輛與司機進行盡職審查,建立監管機制與紀錄保存制度,以便配合政府執法及事故追溯。此安排被視為對「叫車平台」核心把關的第一道閘。


車輛規定:個人登記與清晰識別

在車輛層面,政府建議用作網約車的車輛必須以個人名義登記,且僅能由登記車主本人提供服務;同時需持有合適的第三者風險保險,並按規定在車身展示識別標識,方便執法人員及乘客辨識。當局指措施有助降低「非法取酬載客(白牌車)」風險,亦提升事故時的追責與理賠效率。


司機資格:年齡、身分與紀錄審核

就司機準入,申請人須符合一系列條件與完成指定考核,包括年滿21歲、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以及於申請日前五年內沒有嚴重交通定罪紀錄等。政府指,透過明確的背景審核與考核制度,可加強對駕駛質素與服務安全的把關,回應乘客對「網約車司機專業化」的關切。


執法配套:遏止非法載客活動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除建立牌證制度外,將同步引入更有效的執法措施,以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活動,為的士、電召車與合資格網約車營造良性競爭環境。當局強調,新制度旨在確保服務質素與安全,而非壓抑創新或減少選擇。
參考連結
— 香港電子法例: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


立法時間表與後續

法案將於9月5日刊憲,並於9月10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其後,當局會配合業界過渡需要,公布詳細牌證條件與操作指引,讓平台、車主及司機有序銜接,減少過渡期不確定性。


灣聲評說

今次修例把平台、車輛、司機「三位一體」納入制度框架,是由灰色地帶走向陽光監管的必要一步。關鍵在於三件事:一是牌證條件須清晰可執行;二是過渡安排要兼顧創新與生計;三是執法需精準、資訊要透明。若能以數據監管配合公開報告,既方便乘客投訴與追責,亦可讓守法營運者脫穎而出,最終兌現「安全、便捷、可負擔」的城市出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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