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長期未領牌的「死車」佔用車位、影響社區環境,更衍生法律糾紛;不少車主亦憂心一時未能驗車續牌會否「一刀切」被罰。新制度把責任與流程說清楚:兩年未領牌即觸發通知,三個月限期內必須續牌、拆車註銷,或出口後取消登記,並設明確罰則與豁免渠道,既遏止不當棄置,亦照顧實務需要。
新制度重點(何時生效/核心改動)
12月12日起,新的車輛登記及領牌制度正式實施,目的在源頭遏止不當棄置車輛及長期佔位問題。制度要點:
未領牌≠卸責:即使停駛不續牌,車輛仍登記在車主名下,一切法律責任由車主承擔。
新罪行與更強阻嚇:配合清晰時限與罰則,提升執法效率與社區秩序。
兩年未領牌的處理程序(通知、限期與後果)
觸發條件:車輛兩年或以上未領牌。
署方行動:運輸署向登記車主發出通知書,要求在三個月內辦理以下其中一項:
1)續領車輛牌照;
2)把車輛拆毀並向署方取消登記;
3)把車輛永久送離香港後取消登記。逾期法律後果:三個月期滿仍不處理即屬犯罪。
首次定罪:最高罰款10,000元及監禁三個月;
其後每次定罪:最高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可申請豁免的情況(如何判斷與準備)
如有實際困難未能在限期內完成,或有合理理由不領牌,可向運輸署申請豁免。一般而言,下列情況可被考慮:
正在等候零件維修/驗車續牌;
車齡30年或以上、妥善保存作私人收藏、不會於道路使用;
妥善保存於車行寄賣。
(運輸署將另行公布資格與指引。申請人宜備妥維修單據、存放證明、車行證明、照片與聲明等佐證。)
車主的持續法律責任與風險提示
未領牌或獲豁免期間,車輛仍在你名下;任何由車輛引起的法律責任(如違泊、阻街、意外)不會自動消失。
署方自去年12月起,已透過SMS/電郵等電子聯絡提醒車主在到期前一個月及逾期後續牌或妥善處置——請確保聯絡方式最新有效。
實務操作:如何查詢與網上辦理
善用**「牌證易」**網上平台查閱牌照屆滿日、辦理續牌、取消登記等手續,並可統一管理名下車輛。
查詢電話:2804 2600(運輸署)。
參考連結
— 運輸署(牌證易/車輛牌照服務):https://www.td.gov.hk
— 香港電子法例(道路交通條例):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
常見情境速覽(精要)
短期停駛打算復駛:須確保第三者保險與驗車安排到位,於限期內續牌。
長期不再使用:建議盡快安排拆毀註銷或出口取消登記,避免衍生費用與法律風險。
古董收藏:保存證據與存放紀錄,按指引申請豁免,並確保不在道路使用。
灣聲評說
新規例的關鍵在執行細節。一方面,應把「兩年未領牌」個案與「三個月倒數」數據儀表板公開,列明通知發出量、註銷/續牌完成率;另一方面,盡快上載豁免案例庫與表格樣本,讓車主一看即懂。當資訊透明、流程清楚、範例充足,既可止住「死車」問題,也不致誤傷善意守法的車主。







